湛江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符成文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督查工作在任務、地位、作用上發生了巨大變化。開展督查工作,只有準確把握當前新形勢和新要求,適應新常態,構建“大督查”工作格局,才能最大限度發揮督查輔政作用,推動各項政策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一、樹立“大督查”的理念
督查工作作為決策部署落實的一把“利劍”,必須緊隨新形勢、新常態,及時轉變督查觀念、方式、職能,把握規律,順勢而為。
轉變觀念,督幫結合。無論是督查機構還是被督查對象,其根本目標是完全一致的,就是為了推動工作落實。督查過程中,要踐行“督中有幫、督幫結合”的理念,既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公平公正開展督查,讓督查成果落地有聲,體現督查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也要多考慮基層的實際困難,多為基層服務。督查不是簡單的施號發令,既要敢于指出問題,也要主動幫助基層單位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調動基層單位的工作積極性。
轉變方式,精準發力。黨委政府工作量大面廣、紛繁復雜。督查事無巨細,不現實,必須有所側重,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四面出擊、遍地開花。一方面,要緊扣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正確把握好著力點,集中力量,抓大事、督要事、查難事,把督查貫穿到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每個環節,盯著督反復督,直到督出成效。另一方面,實行分類分級督查,發揮部門作用,強化部門責任,“單一督查”轉變為“綜合督查”,“單一作戰”轉變為“聯合行動”,不斷擴大督查的覆蓋面。
轉變職能,充分授權。督查工作已成為推動黨和政府政策落實的重要手段,是黨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督查工作職能也應加以調整,以便適應新的形勢和新的要求。一方面,必須改變過去督查機構單純的交辦、催辦、報告的“舊常態”運作,不斷拓展督查深度,賦予督查機構閱文參會、直接匯報、組織協調、調查通報、績效考核、處理問題、問責建議等職權,負責交辦、催辦、督辦、查辦等具體工作。另一方面,出臺一系列加強和保障督查工作的政策措施,為督查機構職能轉變提供制度支撐。
二、構建“大督查”的格局
積極推進“大督查”網絡建設,凝聚各方力量,向各方借力借勢借智,構建起上下齊動、左右互動、多方聯動、領導推動的“大督查”工作格局,形成抓落實的合力。
發揮督查機構牽頭抓總作用,形成上下齊動的督查格局。督查機構要積極溝通上下、協調左右,做好“三個統籌”。一是統籌安排全局性督查事項。緊抓督查工作的“主線”,聚焦重點、狠抓關鍵,牽頭督查本地區承擔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對事關全局的重點督查事項要統籌協調、督促檢查、扎實推進。二是統籌制訂督查工作“藍本”。根據本地區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細化分解重點督查的工作和任務,逐項落實責任單位、目標任務、時間節點和督查方式,層層壓實責任,形成督查工作計劃和“藍本”。三是統籌安排各類專項督查活動。充分發揮職能部門業務精、底數清、情況明的優勢,對一般性、專項性的督查事項,由有關職能部門獨立開展。
發揮好部門的職能,形成左右互動的督查格局。要加強督查聯動,實現督查機構與職能部門無縫對接。一是聯合開展督查。職能部門在工作業務、工作力量方面優勢。對一些政策性強、業務性強的督查事項,借用部門職能優勢,由督查機構和職能部門聯合開展督查,有助于增強督查工作實效。二是壓實部門的主體責任。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督查”的原則,職能部門是抓落實的責任主體,負責抓好本部門、本系統內部的督查。要盯住職能部門,強化職能部門在牽頭組織、統籌協調、跟蹤督導等方面的責任,避免發生責任不落實、問題上交的不良現象。三是加強政府內部監督。充分利用監察、審計、行政效能等部門的監督職能,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單位和個人,徹底查清責任,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調動社會監督力量,形成多方聯動的督查格局。督查工作要與社會督查相結合,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督查,形成社會各方共同參與抓落實的工作局面。一是加強民主監督。積極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參與涉及民生的重大督查活動,發揮民主監督作用。二是加強輿論監督。督查工作是一種政府行為,應當增強透明度,建立起督查事項結果公開機制,適時通過新聞媒體公開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適度公開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情況,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對落實有力、成效顯著的予以正面宣傳,對推諉扯皮、落實不力的予以公開曝光,施加輿論壓力。三是加強網絡監督。一方面,開辟網絡問政平臺和“12345”市民投訴熱線,收集群眾反映強烈、集中的熱點問題,妥善解決群眾訴求,回應群眾關切。另一方面,督查工作有嚴格的時效性,必須快辦、快查、快結、快反饋。如何提高督查工作效率?要借助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功能齊全、快捷便利的督查工作電子監察系統和APP終端,實現督查工作在線交辦、在線辦理、在線反饋、在線監督、在線監察。
借助領導的權威,形成領導推動的督查格局。領導權威怎么借?一是領導有“令”要堅決去辦。對于領導批示件和指示要求,要正確領會意圖,做到遵“令”而行、依“令”而督、準確落實,堅決維護領導的權威。二是建立領導牽頭督查制度。對一些重大的督查事項,由領導親自掛帥,直接參與實地督查。既可提高督查權威,也便于領導直接解決問題。
三、探索“大督查”的機制
凝聚“大督查”力量。一是探索督查機構改革,創新督查機構運作模式,將黨委督查機構、政府督查機構和行政效能機構有機整合,成立黨委政府督查局,改變督查機構力量分散、各自為戰、重復督查、交叉督查的不利局面,發揮“1+1+1>3”的聚合效應。二是建立督查專員制度,選聘一批作風過硬、業務精通、熱心督查的干部擔任兼職或專職督查專員,通過黨委政府授權獨立開展各項督查活動,解決督查力量不足的問題。以湛江為例,2016年,通過層層篩選、考察、選拔,聘任7名處級干部擔任市政府督查專員,先后就民生實事、水利工程等獨立開展督查,有效充實督查力量的同時,也有助于樹立督查權威。
建立科學公正的督查評價機制。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實到位?是否真正惠及民眾?必須建立科學公正的督查評價機制,對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和各類督查事項進行綜合評價,使決策部署形成閉環。一是建立第三方評估制度。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專業性、獨立性、公正性優勢,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政府決策部署開展獨立評估。以湛江為例,2016年,引入第三方評估,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委托嶺南師范學院對涉及面廣、群眾關注度高的11項重點工作開展專業評估,取得良好成效。二是建立“責任單位自評、服務對象打分”評價制度。對督查事項評價,要充分尊重服務對象的意見,決策部署是否落地?成效如何?不是政府自己說了算,應由服務對象說了算。以湛江為例,2014年開始,一些重點項目和重點工作,責任單位自評后,再由被服務的企業評價打分,形成“黨委政府決策、職能部門推進落實、督查機構跟進督查、服務對象評價”的綜合評價制度。這種創新機制對政府工作是一種監督,也是一種推動。三是建立督查調研制度。把督查工作與調研分析相結合,對重大決策部署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性定量分析,全面掌握情況、總結歸納、研究分析、解剖“麻雀”,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例如,從2014年開始,湛江市財政安排專項經費用于督查調研,每年選擇部分重大決策部署,有的放矢開展督查調研,分析決策執行情況和存在問題,總結經驗和教訓,提出的建議得到黨委政府的采納,實現了督查與決策相融合。
建立獎懲并舉的督查目標考核機制。要嚴格開展督查目標考核,嚴格運用督查考核結果,確?!按蠖讲椤钡臋嗤院蛯嵭裕纬伞傲㈨棥讲椤己恕剳汀惫芾砟J?。一是建立督查與行政監察聯動制度。真正授予督查機構調查知情、問責建議權,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以及“不敢干、不會干、不愿干”的干部,由督查機構依法依規提出問責建議。二是健全完善督查目標考核制度。督查目標考核要堅持賞罰分明、獎懲并舉。對抓落實有力有效的部門和個人要推廣經驗,采取相應措施予以激勵支持;對抓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追究紀律和法律責任。三是嚴格運用考核結果。督查結果要與干部的考核、獎懲、提拔使用掛鉤,將其作為年終評優評先的依據,作為單位和個人獎懲的依據,作為干部提拔使用和調整崗位的依據,最大限度發揮督查職能的延伸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