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吳川市河長辦、檢察院在聯合巡察中發現吳川和化州交界處的曲江水庫庫區有一家大型生豬養殖場,涉嫌無證經營和無證排污。吳川市河長辦、檢察院將問題線索分別向茂名化州市通報,兩地河長辦、檢察院會同生態環境部門、屬地鎮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實地調查取證,查實涉案生豬養殖場產生的豬糞、污水對飲用水安全和土壤土質結構造成嚴重威脅。隨后,兩地檢察院就案件情況進行了深入的溝通和協調,通過公益訴訟訴前程序,監督和督促生態環境部門對養殖場進行全面整改。
生豬養殖場的全面整改,是湛江推行“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開啟河湖治理新實踐的生動注腳。近年來,湛江以建立“河湖長+檢察長”機制為抓手,借助司法力量,夯實河湖管理基礎工作,形成河湖保護合力,高質量推動湛江河長制工作“有名”又“有實”。近日,湛江市“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入選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典型案例。
按照協作機制要求,湛江市縣兩級河長辦定期將河長制工作情況特別是涉河湖違法問題線索通報檢察機關。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且符合提起公益訴訟條件的,直接依法移交市縣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對行政機關履職不到位等問題,檢察機關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以檢察監督倒逼問題整改。
去年以來,湛江市縣兩級河湖長和檢察長開展聯合巡河199次,發現涉河湖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案件線索442條,立案396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書355份,有效地推動了一大批涉河湖生態治理問題的解決,湛江主要河湖水質持續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