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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197條河涌將有河湖警長

時間 : 2019-08-23 10:16:22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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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日讓附近居民“不敢開窗”的磨碟沙涌,如今河水清岸綠,每到晚上不少人沿著河涌散步。河湖警長全力保駕護航,海珠區水污染防治效果顯著。22日,廣州市在海珠區召開河湖警長現場工作會議,全面總結海珠區河湖警長治水經驗,全市推行河湖警長制。

  海珠區是一個四面環水的島區,區內共有74條河涌,遍布全區18條街道。海珠區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區級河湖總警長譚偉文現場介紹,2018年以來,海珠區積極探索建立河湖警長制度,堅持源頭治理,大力打擊涉水違法犯罪行為,積極開展水域周邊區域的綜合治理。按照區域與流域相結合,將河湖劃分責任區域,對接河長體系,建立了“1+18+N”的河湖警長制,即1個區級河湖總警長、18個街道河湖警長及社區民警、巡邏民警、治安民警、刑偵民警等多個警種。由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擔任區級河湖總警長,全區18個街道屬地公安派出所所長擔任街級區域河湖警長,實現“河湖長+河湖警長”機制的無縫對接,將公安執法力量主動融入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一直以來,違法排污十分猖獗,而處罰打擊力度遠遠不夠。河湖警長猶如一把“利劍”,震懾涉水違法行為。

  事實上,早在去年,廣州就在海珠、荔灣、南沙先行先試河湖警長制度。參照海珠、荔灣、南沙區三區經驗,特別是充分總結海珠區河湖警長工作特色和經驗,廣州全市范圍內推行河湖警長制。

  河湖警長就是依法打擊查處涉水違法犯罪的戰斗員,排查掌握涉水違法犯罪線索的信息員,協助調處水環境治理矛盾糾紛的調解員,黨委政府與河長決策的參謀員,開展河道治安巡查的巡邏員,普及法規政策和發動群眾參與共治的宣傳員。

  河湖警長在日常巡查時,一旦發現有違法排污、涉水違建和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毒、有害物質等重大危害河流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就加強與城管、環保、水政等執法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的打擊力度。同時,加強與河長的聯系聯動,實現“1+1大于2”的效果,持續消滅污染源。

  廣州市河長辦要求,各區抓緊制定工作方案,深入推進河湖警長制。首先要覆蓋全市197條黑臭河涌以及其他整治任務重、排污企業多的河湖,設置相應的河湖警長,明確區、鎮河湖警長工作職責、考核方式和獎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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