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省住建廳消息,《廣東省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已印發,將于7月1日開始實施?!掇k法》支持加氫合建站和制氫加氫一體站建設;鼓勵加油(氣)站利用現有土地改(擴)建加氫設施,鼓勵新布點加油站同步規劃建設加氫設施。此外,鼓勵各地市對加氫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車用氫氣供應量給予補貼。
《辦法》提到的加氫站,是指為燃料電池汽車的儲氫瓶充裝氫燃料的專門場所,包括單獨建設的加氫站、加氫合建站和制氫加氫一體站?!掇k法》提出,鼓勵各地市根據實際情況對加氫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車用氫氣供應量給予補貼;鼓勵和支持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加氫站安全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加氫站安全生產水平和信息化水平。
《辦法》明確,省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應急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制定加氫站布局規劃,加氫站布局規劃應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各地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加氫站主管部門、自然資源等部門制定本地市加氫站建設布局方案。
《辦法》要求加氫站主管部門加快推進加氫站建設,重點支持加氫合建站和制氫加氫一體站建設。位于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和城市主干道的加油(氣)站,具備加氫設施建設條件的視同已納入加氫站布局規劃。
在符合省、市加氫站布局規劃和安全條件的前提下,鼓勵加油(氣)站利用現有土地改(擴)建加氫設施,鼓勵新布點加油站同步規劃建設加氫設施。
允許在物流園區、露天停車場、港口碼頭、公交站場和燃料電池汽車運行比較集中的地方,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滿足安全規范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規建設自用的加氫站(限于對自有車輛、租賃車輛等特定車輛加氫),不對外經營服務。
此外,《辦法》要求,氫氣銷售價格應根據經營成本和供求狀況等因素合理制定,站內加氫機及其他顯著位置公示車用氫氣價格、業務辦理流程、服務承諾和服務監督電話等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